中新網湖州10月23日電 (張駿 馬羚 吳小麗)明明被告某公司銀行存款餘額36萬元,但在法官到銀行查詢後十幾分鐘內卻不翼而飛。“胳膊往裡拐”的地方保護主義做法實際上令安徽這家商業銀行已經觸犯法律,後該商業銀行懾於法律的威嚴,立馬糾正“立功”,讓被告某公司轉進存款200萬元,不僅追回網銀轉走的35萬元,而且賬面不足的145萬也足夠全額凍結。
  位於浙江安吉的某水泥公司一直為被告某公司承建的大型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累計欠170多萬元貨款,一直催討不到。
  安吉法院天子湖法庭立案受理這起貨款糾紛案後,該庭法官驅車前往被告總部所在的安徽省某市,查找公司銀行存款並依法採取凍結的財產保全措施。他們第一時間趕到該市工商局,從被告某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查找到公司的開戶銀行賬號等財產線索。
  當天11時許,該庭法官馬不停蹄地趕到該市某商業銀行支行,向銀行工作人員遞上“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工作人員打開某公司存款賬戶顯示當前存款餘額36萬元。
  法官們隨即送達了“民事裁定書”和“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要求凍結被告某公司存款181萬元。因在前一天,法官已在安吉一家銀行凍結該公司存款4萬元,故在填寫協助凍結通知書時,要求凍結的金額比“民事裁定書”中凍結金額減少4萬元。
  問題就來了,銀行經辦人員接過一看,以兩份法律文書中金額不一致,堅持不能協助凍結。任憑該庭法官耐心解釋,仍一直拖延不予辦理。
  在此期間,該庭法官特意告知該銀行經辦人員:如果不及時凍結,萬一被告某公司通過網銀轉走36萬元存款,銀行可就“攤上大事”了。法院可按《民事訴訟法》規定,追究銀行拒不協助執行的法律責任。
  但該經辦人仍不予理睬,大約過了20分鐘,銀行終於同意執行凍結。
  不過,等銀行工作人員將執行人員工作證、公務證、法律文書號輸入電腦系統完成凍結手續操作後,卻發現帳戶上存款僅剩1萬餘元。
  短短時間內,30多萬就不翼而飛。該庭法官立即將留在銀行工作人員櫃臺上的“民事裁定書”、“協助凍結通知書”拍照留底,並通報銀行負責人。“按照《民訴法》第一百一十四、第一百一十五的規定,因你行拒不協助本院執行凍結存款,造成35萬元存款‘飛走’的嚴重後果,法院現責令你們立即追回存款,否則將對你們銀行進行罰款問責,罰款金額依法為5萬以上100萬元以下。”該庭法官曉以利害後,又趕赴該市銀監局,並向該局負責人通報了商業銀行拒不協助凍結的違法事實和造成的嚴重後果,要求該局依法履職監管,予以嚴肅查處。
  正在法官通報過程中,銀監局也接到商業銀行電話,稱該行已與被告某公司取得聯繫,積極追回存款,賬戶存款餘額已達200萬元,已經能滿足安吉法院足額凍結,請求承辦法官返回銀行協商。
  對於此前拖延辦理的保護主義行為,商業銀行的行長親自道歉,表示已經“改過立功”。(完)  (原標題:浙江法官跨省追欠款 安徽某銀行拖延致巨款“飛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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